入会细则
本协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。
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(二)个人提出申请,经协会两长会议审批;
(三)会员年龄须在45岁以下,有突出才能者年龄适度放宽;
(四)本人作品须入选由本协会主办或市级及以上美协主办的美术展览2次;或在市级以上报刊、杂志发表作品2篇以上者;
(五)从事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研究,有着较高水平并有著作出版者或有相关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、杂志发表2篇者。从事美术教育、美术编辑、美术组织、美术创作等工作有着显著成绩的青年工作者;
(六)市美协会员及以上会员,即可加入本团体;
(七)美术专业类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以直接入会。
入会程序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填写会员登记表;
(三)经两长会议讨论通过;
(四)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会员权利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优先参加本团体的各项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的服务;
(四)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退会自由。
会员义务
(一)遵守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七)介绍发展优秀青年美术人才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者两长会议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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